近期,新华社发布的一篇:自媒体勿以“监督之名”行“敲诈之恶”的文章,引起不小的舆情公关行业的热门话题关注。
文章内容提及:
先恶意炒作后“流量收割”,先谣言围攻后“商务合作”,一批披着监督外衣的自媒体敲诈勒索案件浮出水面,引发社会对营商网络环境的高度关注。
各地公安机关持续打击涉企舆情敲诈,网信部门、检察机关相继曝光典型案例。这些案件揭示出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:自媒体通过编造企业负面信息施压,进而胁迫企业支付“舆情合作费”、“赞助费”。

▲图源:新华网官媒文章
从公布的案例来看,有的自媒体账号运营者“囤积”大量账号,以张冠李戴、移花接木等方式编造负面文章广泛扩散,然后迫使企业开展“舆情合作”并支付高额费用。

▲图源:央视新闻报道
有的自称“研究机构”,歪曲解读企业财务报表,恶意唱衰企业经营状况。有的则以“测评”为名,针对竞争对手发布不实内容,干扰正常市场秩序。
揭秘自媒体的“黑产”套路
这些自媒体表面打着“为民请命”的旗帜,实际却将舆论监督异化为非法牟利工具。

▲此图只作为网络“避雷”相关帖的例子,不分辨对错
其实这种现象,我们也是屡见不鲜,之前就有品牌方的市场PR人员跟我们倒“苦水”:我们品牌只要有新的营销动作,基本上都会发生点负面舆情“抬头”滋生,各种曲解解读的内容都能让你大跌眼镜,各种水贴水军围攻品牌,反正就是各种放大负面事情,逮着你不放,确实很被动,品牌遭受不公“网络暴力”无力还招。
此举确实令人发指,企业处置涉企谣言常常面临“两难”。
如果回应,可能陷入自证陷阱,越辩越乱;如果不回应,则眼看着谣言扩散,影响企业业绩和品牌声誉。
这里想说下,爬爬客我们在合作的一些甲方品牌搜索环境名誉管理,经常遇到的就是:
品牌方被“先造谣后合作”
一些自媒体先恶意编造企业负面信息,然后主动联系企业,暗示有偿删帖即可消除影响,有的甚至明码标价,将所谓的“舆情公关合作”分为不同等级。这种情况直接就是涉嫌:敲诈勒索,违法犯罪了。
另一种手法是“虚假测评+恶意唱衰”
在竞争激烈的行业,一些自媒体针对特定企业发布不实测评报告,同时吹捧其竞争对手,达到扰乱市场秩序的目的。
类似测评屡见不鲜,但这种的做所谓“拉踩式”测评博主着实真的有点让人恶心。

▲此图只作为网络“避雷”相关帖的例子,不分辨对错
更隐蔽的是打着所谓商业“研究机构”
他们看似专业地分析企业的公开数据,实则断章取义、歪曲解读,对于品牌的优势和业绩亮点总是能一笔带过,发布“业绩真实性存疑”、“营业收入骤然下滑”、“门店关停”等虚假新闻信息,影响投资者判断。
关键时刻的谣言可致企业声誉毁灭性打击
企业打拼市场,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品牌声誉,往往需要经年累月的努力,但一条不实信息,却可能让这些努力毁于一旦,尤其在销售旺季、新品上市前夕等关键时期,谣言的杀伤力更为致命。
这里小编做几个典型的“不实负面舆情”案例分享:
2010年,霸王洗发水被曝“致癌门”,当时尽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显示其含量符合安全标准,日常消费品中二恶烷含量不超过100ppm为可接受范围。

霸王集团也声明产品符合中国及国际规范,当时的周刊出版公司也是败诉赔偿霸王公司相关损失,但霸王企业的品牌声誉已经一去不复返,市值更是损失40亿港币。
除了霸王的“致癌门”,味精行业被污名化的案例堪称经典。
上世纪80年代,一则“味精对人体有害”的谣言开始在全球传播,尽管科学界多次证实味精的安全性,但这一谣言导致整个行业遭受重创。
在谣言传播的数年间,众多味精企业倒闭或转型,消费者对味精产生恐慌心理,转而购买价格更高的鸡精等替代品。
“最惨国货”当数莲花味精,差点被搞破产倒闭。
不知道作为80后和90后的人,还记不记得在2000年起,坊间关于“味精致癌”“味精杀精”“味精脱发”的说法不胫而走,还有不少“专家”冒出来印证流言,一时间人心惶惶。
尽管当时的莲花味精做了大量的澄清和辟谣发声,但比起来势汹汹的“口诛笔伐”,莲花味精的品牌声音直接被舆论盖住和忽略了,很多不明真相的消费者信以为真,纷纷放弃了莲花味精,转头奔向外国资本带来的更加“健康”的鸡精产品。

类似这种不实的负面舆情传播,导致一些企业业绩下滑,严重直接导致企业倒闭,这里小编不做过多的阐述了。
最后小编想强调的是:
做自媒体想博眼球搞点流量,我们前提需要坚守“向善不作恶”。
而作为网友需要学会自我明辨真假信息,对夸张、煽动性的内容保持警惕,不盲目不转发不评论不跟贴。
平台在审核更加规范内容的审核机制,不让谣言有兴风作浪的空间,同时完善用户的举报处理流程,构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立体防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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